
2013年8月29日,教指委秘书处在中央音乐学院组织召开《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撰稿修订会。此次会议是根据学位办相关工作安排,在八个专业领域组完成的第一稿基础上举行的。参加会议的有国务院学位办质量监督与信息处张艳老师,教指委王次炤副主任委员、各专业组召集人廖向红、王伟、曹意强、何洁教授,及参与此项工作的相关专家赵铁春、贾自强、井昊、高敏、李云、许行明等老师。会议由教指委丁凡秘书长主持。
会上,各专业组专家介绍了前期撰写第一稿的人员组成、编写和征询意见的过程等有关情况;也谈了编写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主要包括应涉及的专业方向的广度和深度、应达到的具体程度、原则性的把握程度等等。
张艳老师会前认真阅读了各专业组撰写的第一稿,她结合此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谈了她的看法,并针对大家的问题做了解答。与会人员认真研究和讨论,认为:《基本要求》第一部分(概况)应注重本领域专业学位内涵,明确本领域的服务面向;对于本领域专业学位发展趋势的描述,要紧密结合行业发展对于人才培养要求的变化。第二部分《基本要求》,应具有较好的指导性和可执行性;《基本要求》中要求体现专业特点,可以具体到本领域下一个层次的专业类别来陈述,这样才能比较确切地体现本领域的特色(比如音乐领域:可以分音乐表演、作曲、音乐教育、音乐管理等专业类别来陈述);应掌握的知识、技能要紧密结合专业领域特点,不要流于空泛;另外,程序性要求不宜过细,要给学校留有空间。要特别注意,基本要求不等同于最低要求,一定要按照艺术硕士应当达到的水准制定,并要兼顾国际标准,能够保证我们的要求在国际教育交流中声誉;这部分可根据专业特点对编写框架下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
王次炤院长认为此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一定要站在全国的高度把它完成好。他谈了如下看法:《专业学位基本要求》一定要体现专业特色;《基本要求》的编写不必拘泥于提纲的框架思维,不妨从结果入手、倒过来思考进行编写,即先考虑培养目标,即达到什么要求才能获得艺术硕士学位,再写达到此要求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知识、能力和需要进行的实践训练,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和特色;《基本要求》中一定要充分突出对学生专业能力的规格要求,细致地制定各专业方向的基本规格;《基本要求》撰写过程中应尽量避免过于学术性或政论性的描述,使用简洁的语言。
大家还讨论了下一阶段的工作,认为应该在毕业创作和实践要求、专业能力与训练等方面做好修改工作。张艳还建议各专家组通过多种方式邀请行业专家参与下一步的编写工作。会议讨论决定9月28日前提交第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