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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艺术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日期: 2023-03-28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工作要求,为了统筹做好今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长:院长 书记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员:学院其他副院长 学科带头人

二、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

长:院纪检委员

员:学院办公室主任  学工办主任

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至少由5名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科研教学经验丰富、外语交流能力较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应为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设组长1名,至少要配备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专家小组要组织专人(2人以上)共同遴选确认进入复试、调剂的考生,并做好记录。

、复试办法

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复试名单复试前将在学院官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院官网(网址:http://art.ecjtu.edu.cn/)。

(一)复试内容与分数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可对照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等方面。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采取口试考核的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理解真实性英语语言表达为宗旨,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自由发挥,并回答考官提问。测试内容选自日常对话、电话录音、广播新闻、简短讲座等,包括听力与口语内容。

3.专业素质和能力:采取口试考核的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4.综合素质及能力:采取口试考核的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方式

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需提前熟悉/演练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远程复试流程详见附件《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考生)》。

(三)复试时间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29日。考生在2023年329中午12点前将复试审核所有必备材料电子版(PDF格式)等发至515197658@QQ.com,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使用)所有必备材料寄送至学院(收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双港东大街808号,收件人:华东交通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秘书邮编:330013联系电话:0791-87046453),并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演练(模拟演练时间待通知)。

2.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详见后续官网公布的《艺术学院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公告》。

(四)资格审查及需准备的必备材料

1.准考证(研招网可下载);

2.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如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未通过校验者,需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本人签字的《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6.《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7.报考全日制定向委托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提供《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定向就业申请表(含在职工作证明)》;

8.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材料

1.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索要复印件,并加档案部门公章)

2.有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艺术设计专业作品集、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教学厅〔2010〕2号)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拟录取自行前往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于拟录取后一周内邮寄到拟录取的招生单位。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合格者,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

成绩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其中复试总成绩=面试综合能力成绩×25%+面试专业知识成绩×60%+面试外国语能力成绩×15%。

七、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根据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名;若初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初试两门业务课成绩总分高低排名

(二)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三)全日制定向委托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提供在职工作证明。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定向就业申请表》。

(四)我校除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应于录取报盘前提交学校审核,录取报盘结束后按教育部规定不再予以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按要求及时公示。

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相关费用

参加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无须缴纳费用。

试纪律要求

)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600(招考办)、0791-87046333(校纪委办公室)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443

(二)严肃考风考纪。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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